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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考公务员体检具体标准有哪些?

国考体检的主要依据是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,前者是所有职位的通用标准,后者针对部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(如人民警察、海关、海事等)。

国考公务员体检具体标准有哪些?-图1

核心原则

  1. 公平公正:体检过程和结果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,严格执行统一标准。
  2. 统一标准:所有招录机关均使用上述两个标准,不随意提高或降低要求。
  3. 客观公正: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做出,主检医师签字确认,具有法律效力。
  4. 保密原则:考生的个人信息和体检结果将被严格保密。

主要体检项目及标准解读(通用标准)

以下是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中最重要的条款,也是考生最需要关注的方面:

第一部分:严重不合格条款(一票否决)

以下任何一条不合格,将直接不予录用。

  1. 心脏病:风湿性心脏病、心肌病、冠心病、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,不合格,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,合格。
  2. 血液病:血液病,不合格,单纯性缺铁性贫血,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/L、女性高于80g/L,合格。
  3. 结核病:结核病,不合格,但下列情况合格:
    • 原发性肺结核、继发性肺结核、结核性胸膜炎,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。
    • 肺外结核病(如肾结核、骨结核等),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,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。
  4. 呼吸系统疾病: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、支气管扩张、支气管哮喘,不合格。
  5.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:各种急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硬化,不合格,但下列情况合格:
    • 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,经1年以上观察无异常者。
    • 非病毒性肝炎(如酒精肝、脂肪肝等),肝功能正常者。
  6. 恶性肿瘤:恶性肿瘤,不合格。
  7. 内分泌系统疾病:糖尿病、尿崩症、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,不合格,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,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,合格。
  8. 精神与神经系统疾病
    • 各种急慢性精神病未愈者,不合格。
    • 癫痫,不合格。
  9. 影响语言功能的疾病:重症失语、失用症、失读症、失写症、偏瘫、截瘫等,不合格。
  10. 严重五官疾病
    • 双耳听力障碍,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,不合格。
    • 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.0,不合格(特殊职位另有规定除外)。
    • 影响面容的血管瘤、色素痣、瘢痕、白癜风等,不合格。
  11. 其他
    • 严重血液、淋巴系统疾病,不合格。
    • 慢性骨髓炎,不合格。
    •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,不合格。
    • 有吸毒史者,不合格。
    • 病毒携带者(如乙肝病毒携带者)合格(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,国家已明确取消乙肝项目检测)。

第二部分:需要特别注意的条款(部分岗位不合格)

这些条款对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,通用岗位可能合格。

  1. 身高和体重:通用标准中没有对身高和体重的硬性规定,但人民警察、海关、海事等特殊职位会有自己的身高、体重标准(男性一般不低于170cm,女性不低于160cm)。
  2. 视力
    • 通用岗位:单侧矫正视力达到5.0即可。
    • 特殊岗位(如人民警察、法医、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):单侧裸眼视力低于5.0,不合格。
  3. 色觉
    • 通用岗位:色弱、色盲不合格。
    • 特殊岗位(如人民警察、法医、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)单色识别能力异常(即色弱、色盲)不合格。
  4. 纹身:通用标准中未提及,但人民警察职位,面部、颈部、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纹身的,不合格;其他部位有较大纹身或纹身影响警容的,不合格。
  5. 肢体
    • 通用岗位:无明显畸形,无功能障碍即可。
    • 人民警察职位:两肢健全,功能正常,不存在影响功能的严重缺陷(如O型/X型腿严重、脊柱侧弯等)。

特殊标准(部分岗位适用)

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是对通用标准的补充和细化,主要针对以下职位:

  • 人民警察职位
  • 海关、边检职位
  • 海事、空管职位
  • 安系统职位
  • 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

特殊标准要点(以人民警察为例):

项目 合格标准 不合格标准
身高 男性一般不低于170cm,女性一般不低于160cm(部分省份或岗位可能不同) 低于标准
体重 体重指数(BMI)在17.3至27.3之间 BMI超出范围
视力 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.8(法医、物证检验等职位不低于5.0)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.8
色觉 无色弱、色盲 单色识别能力异常(色弱、色盲)
纹身 面部、颈部及着短袖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无纹身 存在纹身
外貌 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(如唇裂、对眼、斜眼、斜颈等) 有明显外貌缺陷
肢体 无影响功能的畸形或缺陷,步态正常 有明显肢体功能障碍
嗅觉 无严重嗅觉迟钝 有严重嗅觉迟钝

体检流程与注意事项

体检流程:

  1. 通知:通过面试的考生会收到招录机关发送的体检通知,会明确体检时间、地点、注意事项和需要携带的材料(通常是身份证、准考证、一寸或两寸免冠照片等)。
  2. 报到:体检当天,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,统一进行身份核验和分组。
  3. 缴费:体检费用通常由考生自理,先由医院收取,部分单位后期可能报销。
  4. 检查:按照医院的指引,依次完成所有项目的检查,一般包括:
    • 常规项目:身高、体重、血压、视力、辨色力、听力、外科、内科、胸片(X光)、心电图、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肝功能、肾功能等。
    • 女性项目:妇科检查、妊娠检查(育龄期女性必做)。
  5. 确认与离场:所有项目检查完毕后,需将体检表交回,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。注意: 体检期间,严禁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联系,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。
  6. 复检: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,可以在规定时间内(通常是7个工作日内)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,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
重要注意事项(考前准备):

  1. 保持良好作息:体检前一周,保证充足睡眠,避免熬夜,不要过度劳累。
  2. 合理饮食
    • 体检前三天,保持清淡饮食,避免饮酒,不要吃过于油腻、辛辣的食物。
    • 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后应禁食,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(禁食、禁水),完成空腹项目(如抽血、B超)后方可进食。
  3. 避免剧烈运动:体检前三天,不要进行长跑、游泳等剧烈运动。
  4. 慎用药物:体检前不要服用药物,尤其是抗生素、减肥药、保健品等,以免影响检查结果,如因病情必须服用,需提前告知医生。
  5. 穿着得体:建议穿着宽松、易于穿脱的衣物和鞋子,方便进行外科等检查。
  6. 女性考生特别注意
    • 怀孕或可能已怀孕的考生,务必提前告知医护人员,避免进行X光等放射性检查。
    • 生理期期间,应提前告知医护人员,尿液检查等项目可能会建议延后。
  7. 心理放松:保持平和心态,紧张可能导致血压、心率等指标异常。

总结建议

  • 仔细阅读公告:报名时,务必仔细阅读你所报考职位的《招考简章》和《报考指南》,其中会明确说明该职位是适用通用标准还是特殊标准。
  • 提前自检:如果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疑虑,可以提前去医院做一个全面的“入职体检”,了解自身情况,提前调理。
  • 诚信体检:严禁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、替检等行为,一经发现,将被取消录用资格,并记入诚信档案。
  • 放平心态:国考体检标准虽然严格,但大部分健康人群都能顺利通过,只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,以最佳状态参加体检即可。

祝您体检顺利,成功上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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