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官制度是古代国家机器运转的核心,其演变过程深刻反映了政治体制、社会结构和思想文化的变迁,了解其沿革,是理解中国古代历史的关键。

先秦时期(夏、商、周):贵族政治与宗法制度
这一时期的职官制度与宗法制和分封制紧密结合,核心是“家国同构”,即国家是家庭的放大,天子是天下最大的家长,官员多为世袭贵族。
- 核心特点:世袭制、贵族制、政教合一。
- 中央官制:
- 商朝:以“巫史”为核心,神权与王权合一,最高长官是“尹”,如伊尹。
- 周朝:建立了更为系统的“卿士寮”和“太史寮”两大系统。
- 三公:理论上地位最高,辅佐天子,有不同说法,常见的是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
- 三孤: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为三公的副手或顾问。
- 六卿:中央最高行政长官,分管具体事务,如太宰(掌管王室)、太宗(掌管宗族)、太士(掌管神事)、太史(掌管典籍)、太祝(掌管祭祀)、太士(掌管刑狱),后世“三师六卿”制度源于此。
- 五官:司徒(掌土地、民政)、司马(掌军事、军赋)、司空(掌工程、水利)、司土(掌版籍)、司寇(掌刑狱、司法)。
- 地方官制:
- 分封制:天子将土地和人民分封给宗室、功臣和先代贵族,建立诸侯国。
- 诸侯国内:官制与周王室类似,有卿、大夫、士等层级,层层分封,形成金字塔式的统治结构。
秦汉时期:中央集权制度的奠基与确立
秦汉是中国古代大一统中央集权官僚制度的开创时期,其基本框架为后世两千多年所沿用。
- 核心特点:官僚制(取代世袭制)、中央集权、皇权至上。
- 秦朝:确立了“三公九卿”制。
- 三公:
- 丞相:行政首脑,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。
- 太尉:最高军事长官,负责军事管理。
- 御史大夫:副丞相,负责监察百官,并掌管图籍章奏。
- 九卿:分掌具体事务,如奉常(祭祀)、郎中令(宫廷警卫)、卫尉(宫门警卫)、太仆(皇帝车马)、廷尉(司法)、典客(外交)、宗正(皇族事务)、治粟内史(财政)、少府(皇室财政)。
- 三公:
- 汉朝:
- 继承与调整:基本沿袭秦制,但权力逐渐向皇帝倾斜。
- 中外朝制度:为加强皇权,皇帝重用身边侍从(如尚书、侍中)组成“内朝”(或称“中朝”),决策核心;而以丞相为首的政府机构则成为“外朝”,负责执行,这架空了相权。
- 监察制度:汉武帝时,全国分为十三个刺史部(州),派遣刺史监察地方。
- 选官制度:从察举制(地方推荐人才)到后来的征辟制(皇帝或地方官直接征召)。
魏晋南北朝:士族门阀与九品中正制
这一时期长期分裂,政治动荡,但官制在汉代基础上有所发展,并形成了独特的士族门阀政治。
- 核心特点:士族垄断官场、选官制度腐化、三省六雏形初现。
- 中央官制:
- 三省:尚书省(行政核心,权力最大)、中书省(负责起草和发布皇帝诏令)、门下省(负责审议政令,有“封驳”之权),三省分工合作,相互制衡,标志着宰相制度的成熟。
- 九寺:基本沿袭汉代的九卿,但权力被三省分割。
- 选官制度:
- 九品中正制:由曹魏创立,在各州郡设立“中正官”,负责品评地方人才,按家世、德才将人才分为九等(上上、上中、上下……下下),吏部按品级授官,初期注重德才,后期完全被士族垄断,形成“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士族”的局面。
隋唐时期:成熟与完备的官僚体系
隋唐时期,中国封建社会达到鼎盛,官僚制度也最为成熟和完备。
- 核心特点:三省六部制定型、科举制创立、文官体系成熟。
- 中央官制:
- 三省六部制:国家最高权力机构,分工明确,运作高效。
- 中书省:决策,负责草拟皇帝诏令。
- 门下省:审议,负责审核中书省的诏令,认为不妥可驳回。
- 尚书省:执行,是最高行政机构,下设六部。
- 六部:吏部(官员任免考核)、户部(财政、户籍)、礼部(礼仪、科举、外交)、兵部(军事)、刑部(司法刑狱)、工部(工程建设、水利),六部制为后世沿用至清末。
- 三师三公:成为虚衔,最高荣誉职位,无实权。
- 三省六部制:国家最高权力机构,分工明确,运作高效。
- 选官制度:
- 科举制:隋朝创立,唐朝完善,通过分科考试选拔人才,打破了士族对官场的垄断,为中小地主知识分子提供了参政机会,是历史的一大进步。
- 地方官制:
- 唐代地方实行“道-州-县”三级制,唐玄宗时设“节度使”,集军、政、财权于一身,最终导致安史之乱和藩镇割据。
宋元时期:加强皇权与制度创新
- 宋朝:
- 核心特点:强干弱枝、重文轻武、分割相权。
- 中央官制:
- 二府三司制:分割相权,互相牵制。
- 二府:中书门下(简称“政事堂”,最高行政机构,宰相办公地)、枢密院(最高军事机构,管调兵权)。
- 三司:盐铁、度支、户部,总管全国财政。
- 这样,宰相的行政权、枢密院的军事权和三司的财政权分立,都直接对皇帝负责,皇权空前加强。
- 二府三司制:分割相权,互相牵制。
- 地方官制:为防止地方割据,将州郡长官的权力(财、政、军)收归中央,派通判监督知州,形成“知州-通判”相互制衡的局面。
- 元朝:
- 核心特点:民族歧视与制度融合。
- 中央官制:设立中书省(最高行政机构),并“中书省”直辖山东、山西、河北地区,称为“腹里”,地方设行中书省(简称“行省”),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,这是“省”作为地方最高行政单位的开端。
- 选官制度:科举制一度中断,后期恢复但规模和地位远不及唐宋。
明清时期:君主专制的顶峰
明清时期,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,相权被彻底废除,中央集权空前加强。
- 明朝:
- 核心特点:废丞相、设内阁、厂卫特务政治。
- 中央官制:
- 废丞相:明太祖朱元璋借胡惟庸案,废除丞相制度,皇帝亲自统领六部,君主专制达到新高度。
- 内阁:皇帝设立内阁,作为秘书咨询机构,大学士权力虽大,但并非法定宰相,只是“票拟”(代皇帝起草处理意见)的顾问。
- 六部:直接对皇帝负责。
- 监察制度:设立锦衣卫、东厂、西厂等特务机构,由皇帝直接指挥,监视官员和百姓,是君主专制的极端体现。
- 清朝:
- 核心特点:军机处与君主集权的极致。
- 中央官制:
- 议政王大臣会议:清初满洲贵族的议政机构,权力很大。
- 内阁:沿袭明制,但权力被架空。
- 南书房:康熙设立,为皇帝的机要秘书班子。
- 军机处:雍正帝设立,是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核心机构,军机大臣“只供传述缮撰,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”(《清史稿》),完全听命于皇帝,它的设立,标志着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,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被彻底架空。
- 地方官制:实行“省-府-县”三级制,总督、巡抚为省级最高军政长官。
中国古代职官制度演变的总体趋势
- 中央与地方关系:从地方分权(周朝分封)到中央集权(秦汉以后),中央不断加强对地方的控制(如宋代强干弱枝、元代行省制)。
- 皇权与相权关系:从相权辅佐皇权(汉唐)到皇权不断压制相权(宋代分割相权),再到最终废除相权(明太祖),使君主专制达到顶峰(清代军机处)。
- 选官制度:从血缘世袭(先秦)到荐举(汉代察举),再到考试选拔(隋唐科举),选官标准从注重家世转向注重才学,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。
- 官僚机构:从简单粗放(秦九卿)到分工精细、体系完备(唐三省六部),行政效率不断提高,但机构也日益臃肿。
理解这条沿革脉络,就如同掌握了解读中国古代政治史的一把钥匙。
